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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自华

(2007年3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认真总结去年办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办理好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上年度办理工作回顾

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收到县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8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将杨平昌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在禄丰县城新建一所高级中学的议案》、马勇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主要街道、要害部位安装使用治安监控系统的议案》、施敬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区生活水源污染问题的议案》、杨平昌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选址搬迁禄丰第六中学的议案》4件列入大会议案,其余64件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案,汇同代表提出的139件建议案共203件,于2006年4月14日召开交办会议,将4件议案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其余的203件建议案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等33个单位和金山镇等5个乡(镇)负责承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和乡(镇)认真按《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认真进行办理。至2006年9月18日,38个单位、乡(镇)所承办的203件建议案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达100%。从152份代表反馈的意见表来看,对办理答复表示满意的130份,占85.53%;基本满意的18份,占11.84%;不满意的3份,占1.9%;未表明态度的1件,占0.66%。从与代表的面商情况调查和统计,各承办单位都采取不同形式与代表面商,面商率达到100%。确列的4件议案,现已办理完2件,另2件因办理跨度较大,现在抓紧办理中。总结去年的代表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本着对人大代表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组织上加强领导,把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举措,不断总结往年办理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凡承办3件以上的单位,都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定计划、定时限,一件一件抓落实,力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办理好每件建议案。二是严格按“先调研、后办理,先面商、后复文”的办理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使面商率、满意率大幅度提高。三是严格按办理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四是注重抓落实,办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办理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案,绝大多数都涉及需要资金支持的问题,而就目前县级财政的现状,无法投入大量的资金解决问题,很多问题只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由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协调资金才能解决,也有的建议案需要代表所在乡镇、村组共同集资投劳来解决,致使解决率难以提高;二是代表提出的部分建议案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甚至有极少数建议案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单位无法解决;三是涉及几个部门、单位共同协办的建议案,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四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和“文来文往”的现象,办理进度迟缓,办理效果不佳。

二、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案的情况

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35件,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73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查,将其中的3件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一平浪镇代表团杨凤学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对农村特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的议案》、碧城镇代表团沙双喜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罗次外向型绿色食品加工交易园区建设的议案》2件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在今天的会议上将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其余33件议案转为建议案,汇同代表提出的73件建议案共106件,今天分别交由水利局、教育局等23个单位办理,请承办单位的领导在今天会议上,按交办手续领取代表建议案后,认真研究,抓紧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

三、站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案的认识

(一)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强力推进禄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的大局上来,充分认识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案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权,也是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具有法定的严肃性,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最终达到代表满意、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县人大代表肩负着全县各族人民的重托,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案数量多、质量高,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这些议案和建议案,是代表们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会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上从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代表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高度提出来的。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关心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愿望,县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

四、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关系到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切实解决反映的问题上下功夫,使办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承办3件以上建议案的单位,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要落实好承办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办理工作计划和措施,把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个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确定办理时限,使每个承办人员明确办理要求。二是要注重办理质量,严格办理程序。在具体的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以代表满意不满意、理解不理解、支持不支持作为承办工作的基本准则,认真坚持“先调研、后办理,先面商、后复文”的办理工作程序,狠抓面商率、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好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对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认真与代表面商,使与代表的面商率达到百分之百。凡是能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要及时抓解决落实;对确属需要解决,但因一时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实事求是地作解释说明,与代表达成共识,求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要健全制度、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实现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答复代表的复文要做到行文格式规范,表述态度诚恳,答复内容详实,说理充分,针对性强。要随复文寄给代表一式三份《反馈意见表》,使代表收到复文后才能分别向承办单位、人大选联委、县政府办公室分别反馈意见,使承办、督办双方了解代表的意见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四是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要切实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乡(镇)的协调联系,寻求单位、乡(镇)对办理工作的支持。大多数县人大代表都居住在乡(镇)、村,有的代表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通讯不便,给承办单位面商工作带来困难和不便,因此,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联系,可采取面商前请乡(镇)人大主席团或党政办公室帮助通知人大代表到乡(镇)或村委会面商等形式进行,面商时请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参加,使乡(镇)人大了解、支持办理工作。答复代表的复文要按要求寄送一份给乡(镇)人大主席团,使之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办理好代表的每件议案、建议案。

(二)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有效地促进办理工作。加强督查办理工作是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督办工作进行检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督查室要按有关规定,适时对各承办单位进行督查,跟踪问效,对个别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的承办单位,要采取措施,重点进行督查;对代表反馈表示不满意的建议案,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代表,直至代表表示满意为止。县人大常委会将在6月份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议案、部分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9月份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有关单位对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进行议题调查,并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对议案、建议案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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