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禄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推动全县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春的带领下,于6月25日深入到我县中胜磷化有限公司、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鑫旺公司土官冶炼厂、一平浪煤矿清水河冶炼厂四家重点工业企业,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和资源节约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企业节能情况介绍后,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26日听取了县经委的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提出了工作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工业企业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能源和资源节约工作,全县节能降耗取得一定成效。2007年完成了州政府下达的工业能耗节约指标;截止今年5月止,全县工业企业单位产值能耗同比下降38.8%,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一)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职能部门发挥职责作用。县人民政府为抓好节能工作,成立了“禄丰县推进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好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相关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审批中,要求业主在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包括节能(合理用能)的认证和编章;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对落后的高耗能产品、设备按国家规定时限实行淘汰;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已在水泥、废纸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认定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6家。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民节能意识有所提高。《节约能源法》颁布以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节能知识,逐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开展好“节能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今年编制印发了3000多份节能减排宣传材料,推动了节能知识的普及。组织14户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省、州 “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已有38人取得了省“清洁生产”办公室颁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企业内部也积极开展节能活动,认真做好行业的节能宣传工作,强化了职工的节能意识,推进了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
(三)企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在被检查的四家工业企业中,在节能降耗方面:一是通过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节能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淘汰技术落后、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旧工艺、设备和材料。二是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对废渣、废水、废气、余热的开发利用,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注重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生产。云南奕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率先开展清洁生产,成为楚雄州首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企业通过采取各种节能降耗措施,降低了企业单位产值所需电、煤、水耗,降低了生产成本,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淘汰落后产能态度坚决,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设备和产品。按照州政府与我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和时限,对相关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范围内的企业生产线采取了停供生产用电等一系列措施,并积极指导、帮助关闭企业转行、转产。目前,中村龙合水泥厂已转产,土官水泥厂已开始撤除。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全民节能意识有待提高。由于我县目前能源供应相对充足,一些行业和企业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节能意识相对簿弱,对《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解不深。
(二)节能管理机构还不健全,行政执法有待加强。目前国家已把节约能源和资源提到重要的战略地位,成为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的基本国策。但我县节能监督机构还不够健全,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节能监督力度不够。此外,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节能信息不畅通。
(三)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还不够,创新能力比较薄弱。由于我县现有工业企业多属于高耗能型和初加工型,使得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对能源和资源的依赖性较大,给节能工作带来压力。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强化全民的节能意识,逐步树立起节约能源的良好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以确保完成我县“十一五”期末综合能耗下降17%的目标。
(二)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搞好服务,指导帮助企业通过技改完成节能降耗目标。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建立强有力的节能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的同时要搞好服务,充分调动企业节约能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列入关闭的企业,要继续做好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积极指导、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企业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完成节能降耗目标。
(三)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积极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淘汰落后产能。要按照《节约能源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同时,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的节能降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四)健全和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并严格考核。要制定和完善短期、中期和长期节能降耗规划和考核责任制,将节能降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真正做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