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1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在副主任杨自华的带领下,先后深入一平浪法庭、广通法庭、罗次法庭及法庭辖区的部分村委会,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等形式,对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一、基层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平浪法庭:现有干警4人。其中,审判员2人,书记员2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3人;中共党员3人。负责一平浪镇、高峰乡辖区的案件审判和纠纷调解工作。2006年共受理民事案件87件,已审结86件,结案率为98.9%,调解率达62.8%;2007年1月至6月30日共受理民事案件47件,已审结40件,结案率达85%,调解率为62.5%。法庭现有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楼一幢,配备了电脑及工作用车。
广通法庭:现有干警4人。其中,审判员2人,书记员2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中共党员4名。负责广通镇、黑井镇、妥安乡辖区的案件审判和纠纷调解工作。2006年共受理民事案件93件,审结76件,结案率为87%,调解率均在65%以上。广通法庭占地1334平方米,建筑面积569平方米,是楚雄州第一个标准化中心法庭,配备了电脑及工作用车。
罗次法庭:现有干警4人。其中,审判员2人,书记员2人;大学本科学历3人、专科1人;中共党员1人。负责勤丰镇、碧城镇、仁兴镇辖区的案件审判和纠纷调解工作。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30日止,共受理民事案件306件,其中代立案件163件,结案率达97%,调解率达67%。建有集办公室、审判庭为一体的综合楼一幢,配备了电脑及工作用车。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干警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此同时,制定了轮岗制度,凡35岁以下的干警,都要轮流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每年轮换一次,促进了基层法庭工作的开展。
(二)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切实加强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广通中心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一平浪、罗次中心法庭已被列入2008年全省建设规划。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少数基层领导对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落实中心法庭建设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二)干警的整体素质、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经费紧张、执法装备落后。一是由于基层法庭管辖区域大,办案成本高,办案经费十分紧张;二是基层法庭的警务用车未纳入财政供养,且使用年限长,维护成本高,养车比较困难。
四、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法庭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各级政府和县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基层法庭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将罗次、一平浪中心法庭建设项目纳入建设规划并尽快予以落实。
(二)县人民法院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继续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素质,以适应基层法庭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县人民法院要紧紧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要求,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基层法庭工作的始终,不断开创基层法庭工作新局面。
(四)建议县人民政府将基层法庭的警务用车纳入县级财政统一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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