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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情况综述

  2007年11月30日,禄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在县人大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主持,19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罗川镇更名为彩云镇及镇政府驻地迁移的报告;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讲座。
  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时,人大代表提出,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整合技术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强化督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川镇更名为彩云镇及镇政府驻地迁移的报告时,人大代表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罗川镇更名为彩云镇及镇政府驻地迁移至罗川镇彩云村委会彩云街的意见,是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顺应发展潮流,符合镇情实际,是必要可行的。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作出了关于罗川镇更名为彩云镇及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决定。
  会上,县人民法院杨应强同志从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结合工作实践为与会人员作了生动翔实的讲解与辅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绍文、马勇,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常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列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科以上干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民宗局主要领导及高峰乡、勤丰镇、妥安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了会议;州十届人大代表赵海燕、李凯,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周润、王春玉列席了会议;张禄、李玲卡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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