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和10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将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进行同步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实践,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广泛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切实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凡于2007年12月26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户籍在我县辖区的公民,请于2007年12月5日前积极到户口所在地辖区的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申报,以便进行选民登记和公布。户口在我县辖区的外出务工人员应积极与家庭和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取得联系,无法参选的办理委托投票或办理选民资格证明至异地参加选举。凡在我县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并于2007年12月26日年满十八周岁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的,可在我县选区登记,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利。
2007年12月27日,是全县县乡人大代表的同步选举日,请选民在各自的选区积极踊跃参加投票选举。
祝: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禄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