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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情况综述

 

  11月18日,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主持,2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方针、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乡(镇)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对全县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补选了1名州十届人大代表,并就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辅导。


 

  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方针、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和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污染物减排治理项目建设,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投入不足、监管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做好减排工作,要围绕全县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减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统计、考核、监测、管理体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要围绕2009年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污染源的检测、监督和管理,加快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益的工艺和设备,积极支持和认真督促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减排工作之间的关系,严把企业的准入关,推进减排工作的开展;要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使节能减排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时指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保障和促进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但在经费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少数乡(镇)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资金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继续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能力;要定期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
  在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了刑事审判在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但在工作中存在队伍素质要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经费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抓好我县的刑事审判工作,县人民法院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切实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严打”方针,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犯罪,坚持依法判处;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切实加强对案件审判质量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诉讼引导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建伟、李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常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委、县环保局、县计生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县委办公室领导和仁兴镇、广通镇、川街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及州第十届人大代表刘静文、非海燕和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罗永云、张天佐列席会议,李双凤、刘治宾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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