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13日,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昌带领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部分成员,分别深入到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对我县贯彻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情况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进行督查和调研。在先后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后,对我县开展上述两项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贯彻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综治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要突出重点,对重点部门和行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五是要继续坚持“惩防并举,以惩促防”,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针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巩固好“三基”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果;二是要继续抓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继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四是要继续加强侦查破案工作,提高破案率;五是要认真抓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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