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三号)
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2月23日选出:
禄丰县人民法院院长:
常云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选出,须报经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提请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2月24日
主办: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4130557 邮箱:lfxrd@126.com 建议使用1024X768屏幕显示 Copyright 2007 禄丰县人大常委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