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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禄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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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08年1月24日禄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2月19日至24日在禄丰县城举行,会期5天半。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禄丰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禄丰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查禄丰县200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禄丰县200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禄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禄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禄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禄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禄丰县人民法院院长、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禄丰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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