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禄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上午8:0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卫生改革情况的报告;
(三)人事任免;
(四)法制讲座;
(五)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会议:
1.2007年5月25日上午8:00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分管第1、2项议题的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生创办、县林业局、县卫生局的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邀请县委办、县政协办领导列席会议,邀请黑井镇、高峰乡、一平浪镇、金山镇、和平镇5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邀请阳映庆、景萍2位州十届人大代表和王丽梅、普德才2位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批准李明昌、石云生、何于胜3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2.2007年5月25日下午2:30法制讲座列席人员:
(1)上午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
(2)县监察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贸委、县科技局、县计生委、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劳保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局、县粮食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的行政主要领导。
三、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报告单位准备书面报告材料60份,于2007年5月23日下午5:00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请乡(镇)委员和参会人员于2007年5月24日下午5:00前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
(三)请县广播电视局安排1名记者到会搞好宣传报道;
(四)请各参会人员接通知后,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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